|
|
|
联系人:潘经理
13504005208
马利娜
13940405208
电 话:024-62515599(传真)
地 址:沈阳市于洪区
红旗台石材城3号门
对面朗迪煤炭院内
网 址:www.mjgtg.com |
|
|
|
|
|
|
阿根廷对华钢管反倾销初裁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|
发布时间:2017-10-11 10:55:44 |
|
阿根廷生产部于2017年10月4日发布2017年764-E号决议,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管(外径小于等于406.4毫米,厚度小于等于12.7毫米,根据API5L/ISO3183或类似标准生产,用于石油或天然气输送,焊接或无缝,不锈钢除外,南共市税号:7304.19.00,7306.19.00)进行反倾销调查,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。 |
|
|
|